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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开发商不应该做政府的事

2010-05-05 10:15
来源: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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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不应该做政府的事。
    住房和商品房应该是两个概念。大的住房概念包括政府应该解决的低收入家庭居住权问题,以及拥有商品属性的商品房。商品房具有商品属性,它先天就具有投资性功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正是任所谓“房子为富人而造”的立论之本。民众的居住权,更多地应当是政府的职能,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立,是解决低收入者居住需要的根本手段。而对于“可以自由交易的房子”来说,“既然有投资属性,就得允许别人投资”。
    严格地说起来,国家要管的是不要用国家金融杠杆的利率去投机倒把,这我赞成。我不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但更希望政府用市场化的手段调控,而不是坚持用非理性的、非制度化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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