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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楠之:“把事闹大好解决”的心态从何而来

2011-10-28 10:17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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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人叶某的网店因售卖假化妆品而被淘宝封了。叶某和他的父亲、奶奶一同到淘宝交涉。淘宝工作人员回忆说,叶某及父亲于中午先后离去,把近90岁的奶奶独自留在淘宝接待大厅。叶某明确表示,不达目的不会接走老人家。

    虽然这是一次单一性事件,但其在本质上却与近期发生的中小卖家攻击淘宝商城事件,以及发生在上海等地的业主冲击降价楼盘事件,是一样的。这些事件中的当事人,都是抱着把事情闹大的心态,寄希望于通过“闹”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进而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这实际上反映出一些人契约精神的缺失,或者说,在大环境里,契约精神从来就没有建立过。叶某在进淘宝网开店之前,肯定要仔细阅读相应的协议,其中就有关于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条款。卖假货被封店,对于淘宝方面来说,只是在执行当初与店主约定的协议而已——即使是在现实中,卖假货也要面临被工商部门查处、甚至店铺被查封的后果。且不说卖假货原本就不合法,单就当初的协议来说,封店有何不可?上海等地冲击降价楼盘事件中,也是有售房合同的白纸黑字在先,闹的依据何在?

    这些事件中反映出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些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如果不能接受对方处理问题的方式,或者认为对方的处理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最应该采取的是通过相应的仲裁机构,甚至是司法诉讼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靠“闹”。

    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在于熟记多少法律条文,懂得多少法律知识,而是要把按规则行事的意识内化为自己的行事准则,自觉地在日常的行动中践行。

    契约精神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把事闹大”的心态之所以存在,掌握着解决权力的机构无疑扮演了非常不好的角色。在很多事情上,往往是闹一闹就能解决,闹小了解决得慢,闹大了解决得快,而且闹大了还会获得额外的收益,这无疑给了一些人这样的预期——一切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解决到什么程度,不是取决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取决于你闹的剧烈程度。这种预期必然会助长“闹”的心态,并且给一些“无理取闹”者以可乘之机,最终会导致矛盾越积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

    建立对法律的信仰,必然将契约精神、法律意识内化为每个人自觉的行动。而权力部门依法行政,对于法律信仰的建立,显然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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