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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诚信建设,赞职能部门“亮剑”

2011-10-31 10:39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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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一段“孕妇晕倒众人救”视频在网上流传:10月23日傍晚,一位孕妇在上海鲁迅公园门口突然晕倒,在那一刻,无论是在公园散步的大爷阿姨,还是匆匆的马路行人,甚至黑摩的司机,都伸出了援救的手,他们有的喊保安,有的拨打120,有的在马路上拦车,在短短的两分钟内就把晕倒的孕妇送往医院。

    在全社会都在讨论社会冷漠和道德滑坡之时,视频中这些扶危济困的路人,让人倍感温暖。然后,很快就有媒体调查发现,视频中的“感人场景”实际上是某网络公司策划的一次炒作:最早发布该视频的“挨踢客”是某网络营销公司员工,救人的白色大众Polo也属于该公司,视频中的好几位救人者同样是该公司员工,而被称“接诊”了该孕妇的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并没有相关接诊记录,甚至那位“晕倒”的孕妇也被疑是该公司员工……也就是说,这一幕只是一次彻头彻尾的街头表演。真相大白之后,不少网友都表示“很受伤”。

    事实上,“受伤”的并非只有善良的网友们,还有我们的社会信用和公德。涉事公司居然利用前不久发生的佛山的交通事故来进行反向炒作,实在是没有底线。遗憾的是,类似的炒作经常在上演,并且每一次都在透支公众宽容和社会信用。

    笔者就知道一家公关策划公司,曾以编造“处女采茶”等哗众取宠的“热点”来吸引人眼球,借机谋利。该公司对无良炒作还自鸣得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是我们似乎还真拿他没办法。这些“公关”、这些“策划人”,客观上毒化了社会空气。

    当我们连自己亲眼所见所闻都无法再相信,当我们需要时刻提防自己因为善良而落入炒作者的陷阱,当我们开始怀疑每个跌倒在路边的路人都是潜在的敲诈者,当我们不再敢轻易地相信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全社会都不得不进行必要的反思。在这种普遍的信任危机之中,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都应该共同参与到社会诚信建设的行动中去。

    诚信建设,看似是一个宏观和抽象的概念,但实际上,它有着非常丰富而具体的内涵,必须通过具体的举措来扎实推进。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在诚信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为公众作出表率,以切实有效的举措来维护社会信用。

    上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通报称,近期在网络上流传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网传歼-10B战机试飞坠毁”、“中国刑警学院95届缉毒班毕业生已全部牺牲”等信息均已查明属编造的谣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公安机关已责成属地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制造和传播这些谣言的责任人和网站予以惩处。在各种虚假信息和网络谣言防不胜防的今天,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向网络不良行为“亮剑”,是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推动网络诚信建设的有力举措。情同此理,工商、质检、司法等其他职能部门,也都应该明确自己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责任,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诚信。

    另一方面,诚信建设不能仅仅依赖职能部门的努力,普通的社会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毕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说到底都是一个个具体的人的行为。从源头上阻遏社会失信行为,从根本上重建社会诚信,需要全社会的公众都能对自己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公民。

    在全社会的合力参与之下,社会诚信建设才能顺利向前推进,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一些社会问题才能找到破解之法。只有当全社会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新时期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改革才能有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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