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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马红漫:如何破解地方债乱象

2012-01-06 10:36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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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债务违规使用现象屡禁不止。审计署日前公布的文件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5类资金合计5308.58亿元,已整改到位2591.93亿元,超过半数资金未整改到位。

    规模庞大的地方债务已演变为经济层面的一枚“地雷”。之前很多评论关注地方债的规模问题,但与规模大小相比,更大的隐患其实在于地方债的隐秘属性。有鉴于此,地方债管控的首要关键并不在于如何管控规模,而在于尽快实现全民透明化,让外部监管和风险预判能够真正到位。

    事实上,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对地方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早有明确规定,但遗憾的是,地方债资金违规投向资本市场、高污项目等现象依然大量暴露于审计问题之中。究其根源,目前针对地方债的统计尚存诸多盲区,地方政府部门在债务资金处置中表现出一定的随意性。现行《预算法》尚不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故所谓的地方政府债务大多是以企业债形式发行,以地方政府背景的城市投资建设公司为融资载体,并由地方政府财政做潜在的债务担保。这种隐形发债的形式客观上导致了监管弱化格局。因为企业债的发行与监管隶属于国家发改委,而非财政部。发改委对于城投债等债券的管理主要侧重于投资项目的还款能力,以及投资项目本身的审核,并不涉及政府财政资金合理运用的问题,而后者属于财政部的权限范畴,但却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与此同时,在审计署、银监会及央行等部门各自对地方债的统计中,由于不同的定义和会计方法,也导致了官方数据之间的较大差异。恰因此,在各地举债融资渠道和方式不一、多头举债、举债程序不透明的情况下,中国地方债的规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是一笔糊涂账。

    更为关键的是,地方债务账目的混乱导致监管难以到位。由于没有严格的管控,一些地方举债存在较大盲目性,有些资金投向迟迟未有落实,有些则是投资项目准备不充分、盲目上马,还有一些地方融资则是因为担心银根紧缩而“超前”融资,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给金融体系安全埋下了难以预估的隐患。时至今日,有关地方债的总量规模以及债务偿还结构,坊间、学界和相关部门仍无定论,是为全球金融市场一大奇观。

    需要提及的是,随着中央各部门对地方债风险重视程度的提高,既有地方平台债遭遇“封杀令”,不被允许再度展期和借新还旧。这意味着,各地财政正面临巨大还债压力。尤其是在当前楼市低迷、土地财政缩水的语境下,地方债务的偿还很可能面临资金断流风险。显然,地方财政对融资的现实需求已经与《预算法》产生间隙,亟待制度革新予以厘清。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地自行发债试点的破冰,可视为地方债全面走向市场化的有益尝试,也彰显了中央对地方债务“堵不如疏”的指导理念。可以设想,一旦地方融资冲破法律框架束缚,正式走向金融市场,则不仅能解决发行规模模糊的顽疾,而且有利于强化对地方融通资金流向的监管。

    尝试不应止步,地方债改革亟须制度突破,核心就是公开、透明、规范。公开在于取消所有假借企业债的发行模式,透明就是要公开向市场评级、招标,规范则是要纳入到既有金融监管体制之中。就此而言,在地方债由行政管控向市场化运作过渡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还需要及时建立起完善的约束监管体制。这其中,包括培育成熟的信用评级机构、透明地方债利率定价机制、建立倒债风险市场评价体系、搭建信息共享、交流平台等环节均不可或缺。届时,若地方政府存在挪用债务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倾向,就会立刻面临被下调信用级别、遭到舆论批评、后续发债不利等市场惩戒,无需等到审计部门的事后审计。而有关领导也将会因此而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对地方债融资规模及投资流向的决策也将更加谨慎。

    地方债违规资金规模及整改情况的曝光,表明地方融资乱象亟待得到彻查,否则将侵蚀经济的健康发展。而解决的重要着眼点就在于,将地方债由“地下”摆上“台面”,接受市场化的“阳光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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