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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学院副教授沈旭辉:美国否决联合国议案的“内格罗蓬特主义”

2012-02-10 11:57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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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伯联盟提出关于叙利亚的无约束力议案,被中俄连手否决,西方国家接连批评两国滥用否决权,要对叙利亚出现的人道灾难负责。这样的批评来自美国,实在是极其讽刺。

    在联合国历史上,最常用否决权的国家是苏联,共使用了121次,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只行使了7次否决权,中国自加入联合国则使用了8次。相反美国至今用了83次,其中一半都是近20年使用,从最近几十年来看,美国绝对是使用否决权最多的国家。而美国的否决,大多数与以色列、巴勒斯坦、中东局势有关,其一直被指偏袒以色列,在中东世界广受批评。激进组织得以煽动反美仇恨,部分原因也是它们把美国滥用否决权和中东人道灾难挂钩,就像这次美国对中俄的批评一样。

    美国为了一劳永逸地响应上述争议,在2002年,由当时的驻联合国大使内格罗蓬特提出国际关系史上著名的“内格罗蓬特主义”,预先说明任何关于以巴冲突的议案,都会被美国运用否决权否决,除非达到以下4点条件:

    一,议案强烈谴责恐怖主义和煽动恐怖主义的行为(也就是将大量针对以色列的行为标签为恐怖主义);

    二,点名谴责在以色列进行自杀式袭击的组织,包括哈马斯、阿克萨烈士旅、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等(已在一半巴勒斯坦地区执政的哈马斯至今还在名单是关键);

    三,同时要求各方政治解决问题(暗示所有巴人抵抗组织必须放下武器);

    四,以色列的国土安全要获保证改善(否则以军无需撤出占领区)。

    这样的条件,基本上是不可能被阿拉伯国家接受的,巴勒斯坦立国遥遥无期,也是这主义的副产品。中俄否决叙利亚议案,提出要是对巴沙尔总统点名,也要提出反对派造成人道灾难的责任,这是美国把以巴双方责任并列的同样手法。特别是利比亚战争后,利比亚反对派滥用武力的证据陆续出台,也坚定了中俄立场的理论基础。

    当然,对西方而言,叙利亚和以色列的行为不应被相提并论,但“美国偏袒以色列造成巴勒斯坦人流离失所”的说法,在中东实在大有市场,只不过美国多偏袒也好,总算不断提出解决以巴冲突的其他建议,就个别巴人组织进行激进行为也“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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