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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改革攻坚期”

2012-04-18 10: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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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中国的改革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社会矛盾倒逼型改革实际上已经来临。借助于社会矛盾的倒逼,要变被动为主动。即要以整体化推动型改革逐渐替代社会矛盾倒逼型改革。具体来说,要特别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

    第一,要有明确的顶层设计。应当以社会公正为基本理念进行基本制度和政策的设计安排。真正的社会公正,不应只是对哪个特定群体有利,而是应当对所有群体都有利,即:不仅要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而且要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另一方面,需要制定一个周全、长远的改革任务时间表。改革如果仅仅停留在顶层设计,那只能是空中楼阁。顶层设计需要落实而变为具体的改革任务。

    第二,把握住改革的主动权。在改革过程中,至少要做到两点。一是要具有时不我待的历史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勇气。改革的主动性既来自对现实状况的清醒判断,也来自责任和勇气。改革是一场巨大的变革,是历史潮流,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责任所在。正如温总理指出的那样,“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停滞和倒退都没有出路。”二是要注重在宏观层面上进行主动的改革。如果不在规范公权、理顺利益格局、治理行业垄断、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改善民生、藏富于民等大的事情上进行改革,那么改革就不可能前行。

    第三,注重连带性的改革策略。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同时也需要智慧。以解决某个具体的社会矛盾问题为契机,推动相关领域的改革。如此,不仅可以相对有效地减缓改革阻力,而且可以有效地扩大改革成果,取得连带性的、事半功倍的改革效应。

    我认为,努力改善基本民生状况和建立完善的现代法律制度,是中国改革攻坚克难期的两个最为有效的突破口。对民生基本状况的改善,有助于使民众对改革形成一种积极认同的态度,有助于社会的安全运行,进而有助于改革进程顺利推进。而以建立完善的法治为契机,不仅有助于确立社会正常运行的基本秩序,使改革和发展得以有序推进,同时可以有效维护公众的基本权利,有效防止公权的扩张,有效解决既得利益群体问题,进而有效减小改革的阻力。在中国,只要下决心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并遵守法律,任何一个群体都不敢藐视和挑战法律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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